“感謝檢察機關讓我們化干戈為玉帛,這下我也能安心地打開院里大門了。”鄰里間的矛盾終于化解,當事人孫某露出了久違的笑容,向承辦檢察官講述著自己解開“心結”的舒暢。
孫某與姚某是鄰居。因孫某收養(yǎng)了多只流浪狗,引起姚某不滿,兩人發(fā)生糾紛且一直未能妥善解決。長期的針鋒相對致使各自的負面情緒持續(xù)累積,矛盾愈演愈烈。2024年4月,姚某在孫某房屋門前投放毒藥導致孫某收養(yǎng)的兩只流浪狗死亡。4月13日,孫某以姚某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為由,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,公安機關經(jīng)審查認為姚某沒有犯罪事實,決定不予立案。孫某不服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,來到撫順市望花區(qū)檢察院申請監(jiān)督。
為積極落實省檢察院開展的領導干部接訪辦信“百千萬”工程,進一步“持續(xù)做實可感受、能體驗、得實惠的檢察為民”,收到監(jiān)督申請后,望花區(qū)檢察院檢察長接待了孫某,認真聽取其訴求,并指派控告申訴部門組成辦案組辦理此案,要求務必妥善處理,有效化解矛盾糾紛。隨后,承辦檢察官迅速向孫某核實具體情況,并與派出所民警溝通了解案情。針對孫某提出的為何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問題,檢察官和民警向孫某耐心釋法說理,說明該案為何不屬于刑事案件審查范圍。
為盡快解決糾紛,修復社會關系,減輕當事人訴累,承辦檢察官與公安機關溝通聯(lián)系,合力開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工作。姚某已因此事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,對孫某提出的賠償財產(chǎn)損失等請求,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。為徹底解開雙方當事人的“心結”,承辦檢察官打破“就案辦案”思維,實地走訪調查,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。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,姚某終于認識到自身錯誤,積極向孫某賠禮道歉。孫某也表示不需要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,撤回了監(jiān)督申請。雙方握手言和,矛盾得以化解。
群眾利益無小事,件件訴求皆民生。今年以來,撫順市望花區(qū)檢察院立足控告申訴檢察職能,深入推進“檢護民生”專項行動,找準找實檢察為民的切入點和著力點,在履職過程中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(jīng)驗”,多元化推進社會治理、從源頭上化解矛盾,切實把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落到實處。目前,已通過領導接訪化解矛盾糾紛15起,控告申訴部門向各業(yè)務部門移送監(jiān)督線索5件,切實將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”落到實處。